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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网络视听公司的部门有哪些

发布:2023-06-18 11:26,更新:2024-03-09 09:00

监管网络视听公司的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:


1. 广电总局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进行整体监管,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,审批和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播放时间。


2. 信息产业部门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,监督网络视听公司的市场准入、经营许可和合规经营等方面的事务。


3. 互联网监管部门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进行监管,包括监督网络视听公司的互联网接入、内容传输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事务。


4. 文化部门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的文化产品进行监管,包括监督网络视听公司的节目制作、版权管理和文化内容的传播等方面的事务。


5. 市场监管部门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,包括监督网络视听公司的广告宣传、价格行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事务。


6. 版权管理部门: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司的版权管理进行监管,包括监督网络视听公司的版权购买、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的事务。


以上是对监管网络视听公司的部门的一般描述,具体的部门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

转让网络视听——含法人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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